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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陈**同学的处分决定
旅游3211陈**同学,2022年4月3日未按照学校要求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翻墙外出离校,严重违反学校相关防疫规定,为严肃校纪校规,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,根据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》第三章二十三条规定,经国际商旅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,给予陈**同学记过处分。
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,疫情防控关键时期,请遵守校防疫期间的相关管理规定。
国际商旅学院
2022年4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