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工作需要,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机动大队拟招聘交通管理协辅警人员20名,招聘事项具体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机动大队协辅警主要从事路面管理、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。
二、招聘条件
1、男性,28周岁以下(
2、身高178cm以上,双眼裸视力在4.8以上,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无生理缺陷;
3、宁波大市范围,老三区内有固定住所;
4、大专以上学历,有体育、文艺方面特长人员可优先考虑;
5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品行,热爱交通管理工作,无违法犯罪记录;
三、用工待遇
合同制用工,年薪为5至6万元(含五险一金)。
四、招聘办法
采取公开报名、统一考试、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。总成绩以100分计算,其中笔试占40%,体能测试占30%,面试占30%。
(一)报名
1、报名时间:截止
2、报名地点:宁波市公安局交警局政治处(江东区兴宁路48号)
3、报名者可到报名处领取、填写报名表,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(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)、户口簿(证明)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,接受资格审核。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,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。
(二)笔试、体能测试、面试
笔试内容以交通管理为主,采用百分制。体能测试科目为引体向上(或俯卧撑)、
笔试、体能测试、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综合成绩。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:笔试成绩×40%+体能测试成绩×30%+面试成绩×30%合成,笔试、体能测试、面试有一项不合格者(笔试60分以上、体能测试达标以上)直接淘汰。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,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,如遇总分相同,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;体能测试成绩相同,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。
(三)体检
成绩合格者到交警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。体检不合格者淘汰,合格者进入政审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,视作放弃录用资格。空缺名额在应聘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。
(四)政审
由实际使用单位派员或发函至户籍所在地,对其本人及近亲属进行审查。
(五)录用
政审合格后与本局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二个月。
五、注意事项
1、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(户口簿)、学历证书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,一寸免冠近照3张;
2、各类技能证书、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;
3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联系人: 江警官 、韩警官
联系电话:81981025、81981027
交警局
二O一三年五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