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》(教社政[2005]2号)精神,不断推进我院学生工作水平的提高,充分调动广大班主任、辅导员的工作主动性、积极性和创造性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5-2016学年度优秀班主任、辅导员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2015-2016学年度全年在岗从事全日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班主任、辅导员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
1、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,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,严于律己,甘于奉献。
2、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坚持以人为本,贴近学生,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、学习和生活,努力拓展多种教育形式,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、实效性和吸引力,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和感召力。
3、认真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,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,有效推进学生全面发展,切实为拓展学生素质做出实绩。
4、扎实推进学生事务管理工作,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,在分管的党团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、资助工作、文明宿舍建设、就业、心理健康教育或推进学生思想教育进网络等方面中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。
5、注重研究学生工作理论,刻苦钻研业务知识,积极探索新时期大学生特点和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途径、新方法,有总结、有研究、有创新,有比较成型的研究成果,本学年度至少撰写1篇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。
(二)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
1、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,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,加强自身师德修养,以身作则,为人师表。
2、积极协助分院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,经常与学生、辅导员和其他任课教师沟通交流,掌握学生的思想、学习和生活情况。所负责班级学生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。
3、指导班团干部开展工作,指导学生开展班集体建设活动,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,提高学习积极性,在建设优良学风和班风方面成绩突出。
4、关爱学生,深入学生课堂、宿舍了解情况;密切关注学生发展,公平公正开展班级评奖、评优、资助等工作,注重引导学生人格培养,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。
5、在班主任学期考核中有一次为“优秀”。
6、在本学年所带班级有“星级班级”荣誉称号的给予优先考虑。
三、推荐名额
优秀班主任候选人根据各分院实有班主任总人数的15%推荐。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各分院推荐1人,共评选5人。
四、评选步骤
1、个人申报:拟参选的辅导员、班主任应对照条件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(主要包括政治思想、业务能力、工作态度、工作成绩、工作研究及履行职责情况等)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,分院填写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主任申报表》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表》,并可附相关事迹材料。
2、学生评价:由各分院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代表,通过座谈、问卷等形式对申报的辅导员、班主任进行评价。
3、分院推荐:根据申报班主任、辅导员的总结、实际工作表现情况和学生评价,分院确定后将名单报学工部。
4、综合考察:学校成立评审小组,对分院申报情况进行审核,综合评审,确定人选。
5、公示: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校党委审批。
6、表彰及奖励:审批通过后,授予“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主任”“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”、荣誉称号,进行表彰奖励。
五、组织实施
1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,认真做好组织工作。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,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坚决杜绝在评选中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,并给予所在分院通报批评。
2、要切实把评选工作作为一次教育活动,通过评选查找不足,取长补短,及时推广先进典型,总结工作经验。
3、各分院候选人参评材料请于2016年6月24日前将书面及电子稿报学工部(联系人:黄波,联系电话:662955)。
学工部
2016年6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