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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将高云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来 源:国际商旅学院 发布时间:2024-10-16  点击次数:10


关于拟将高云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
经支部委员会研究,总支会议审议,拟确定高云同志为发展对象,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高云,女,汉族,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人,199355日出生,20226月到我院工作,现在国际商旅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任教师。该同志于20221114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3914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华忆迪、张琼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20241013日讨论,确定高云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,拟报上级党委备案。

公示时间为20241017日至20241023日(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其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群众观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
联系电话:662891

电子邮箱:464967004@qq.com

来信地址: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商旅学院党总支


中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

国际商旅学院总支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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